学校层面:
一、在学校领导下完成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,井向校长负责。
二、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制定本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三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,结合本学院特点,负责提出本学院各专业设置及更新改造的意见,组织制定年度招生计划,报学校综合平衡,经上级批准后保证实施。
四、组织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层次的数学计划,并报学校审批。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,统筹教材建设,协调和安排各教学环节,建立实验实习基地,指导学生实习,保证完成人才培养计划。
五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,做好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、毕业生就业等有关事宜。
六、负责组织制定本学院科学研究规划、计划,审定科研项目,检查科学研究工作进展情况。
七、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。
八、负责组织制定本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,搞好学术梯队建设,作好教职工的培养、教师职务聘任及定职的有关工作,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考核。
九、根据学院开支范围和本学院实际,制订本学院资金预算,管理好、用好学校划拨的经费和各种渠道的科研经费,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。
十、负责本学院学生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本学院教职工在院内的调整和调动。
十二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,组织奖励本学院先进个人,提出违纪学生和教职工处理意见,审定和上报学生的毕业资格。以上均应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。
十三、主持院务会议,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以保证做出正确决策,不断改进工作。完成学校交办的教学评估要求的各项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学院层面:
一、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实验室建设和行政等方面的工作。
二、主持院务会议,就学院的发展规模、专业设置、学科建设、教学改革、师资队伍、经费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,形成决策,并督促落实。
三、监督、检查全院干部执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。
四、主持制定院内有关规章制度,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。
五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。